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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员工以轻微贫血为由提出请假,公司该怎样做?

我公司某项目部有一文员,怀孕不到5个月以妊娠反应强烈,医生建议休息为由请假一个月,公司考虑到女员工怀孕确实辛苦,同意了一个月的假期;但在一个月假期结束前,员工以轻微贫血为由,提出请长假,直至休完产假。提供的化验单日期是6月20多号,医生建议休息15天的诊断证明开具日期是7月19日。该员工称,医院每次开具的休息时间最长为15天,她会每15天开具一次假条,直至生产。因为公司实行定岗定编,员工长期请假,公司只能重新招聘新员工来代替其工作,而该员工休完产假后,公司如无合适岗位,就无法给该员工提供工作,公司不愿意批准该员工请长假。在咨询相关医生后,公司认为该员工身体情况不符合请病假条件,且和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联系后,基本断定该员工诊断证明为非正常途径开具;项目地其他员工也反映该员工她所在岗位的工作强度并不大,是因为家里让她产前都不要工作了才提出请假。请问大家,公司如何才能合理拒绝该员工的请假,避免相关劳动纠纷呢?

犬夜叉9992020-05-1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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