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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劳动及员工关系

我司有位女员工刚休完产假回来,劳动合同于7月30日到期,这次是第三次签,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7月20日把合同拿给她签,她说不急,先放着;后来听说她要以公司没有提前一月通知她是否续签合同为由,要求离职公司赔偿或加薪。我了解过劳动法,并没有规定续签需要提前一月通知员工,请问遇到这样的员工该如何沟通?

下一站·幸福2020-05-1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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