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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前期因为结婚多请了一个月的事假,但是没有得到正规审批,26号假期结束了,她来反映说她怀孕了,要保胎,还要请一个月的假!现在她没有拿出医院的证明,请假手续也没有走!单位是否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视她为旷工?可以跟她解除劳动合同吗?希望老师能给予建议,谢谢!
王娴军2015-10-27 13:49
1个回答
张顺菊
你好!视为旷工的话,举证会有些困难,这要看贵公司的制度中如何定义旷工,还要看该制度内容与程序的合法性;从你描述中看,员工是向公司提出了请假的,没有病假证明,可视为事假,你也可以研究下有关事假的规定。如果公司制度和实际出现的情况足以证明该员工严重违纪,构成解除条件,且员工认可则可以解除。否则对于孕期女员工还是谨慎管理。
2015-10-27 18: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