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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好!公司发放工资时会将工资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员工,没有让大家分别来领和签字,在遇到劳资纠纷时,电子邮件的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吗?
dracula7142015-10-27 15:55
1个回答
张建平
你好。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所以规定是书面记录,邮件打印出来签字是可以的。 谢谢。
2015-10-27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