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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制度规定员工连续三天无故旷工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将其辞退。现有一名员工一周未到公司上班,连续旷工5天,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后来来上班拿了医院给他开的病假条,说当时病了很痛苦没有顾上请假,现在补假。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按制度办事将其辞退?请给些建议。
那么美好2015-10-29 13:41
1个回答
何建亭
你好!一个是要看贵公司所谓“无故旷工”是怎么定义的,只要没有提前请假都叫无故旷工吗?有没有列示特殊情况?员工手册是否通过了法定程序?员工认可了没有等等。另一个要核实下员工所说是否属实,如果员工病得很厉害,公司不但不予关心,而想到的只有辞退的问题,管理就有失人性化了。
2015-10-30 09: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