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优惠券来袭
恭喜发财,大吉大利
绑定赠大礼
绑定手机号,账号更安全
更有价值75元优惠券礼包等你来拿!
绑定微信,快速登录,首次绑定
您已绑定相关账号,请前往APP管理
积分不足,您可以通过APP获取积分或者开通”银卡会员“免费看课。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系统课免费
大咖课半价
专属领袖课
领袖峰会免费
实训营6折
优惠劵大礼包
仅限儒思平台内使用
请在“我的-优惠券”查看优惠券
老师好,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以变更劳动合同方式与员工协商关于劳动期限变更能否等同于与该员工续订了劳动合同?
娇是娇娇的娇2015-11-12 11:30
1个回答
崔晓光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
2015-11-13 09:3300
下载APP才能使用此功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