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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加班申请单上的加班时间一栏是主管填写的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的时间段,加班任务由部门主管预先估算安排加班时间,根据这个时间报财务支付加班费,如果实际员工工作时间超出该时间段,是因个人原因效率过低造成的,不视为加班时间。请问老师,公司这样做合法合理吗?
高上2015-11-17 16:40
1个回答
王世杰
你好!其实为了防止员工获得加班费而降低工作效率的问题困扰了很多公司。如果公司真的是工作量很大,可以采用计件工资多劳多得,或把需要加班的工作安排在周末,之后安排员工调休,避免支付加班费,这样做是合理的。
2015-11-18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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