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券来袭
恭喜发财,大吉大利
绑定赠大礼
绑定手机号,账号更安全
更有价值75元优惠券礼包等你来拿!
绑定微信,快速登录,首次绑定
您已绑定相关账号,请前往APP管理
积分不足,您可以通过APP获取积分或者开通”银卡会员“免费看课。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系统课免费
大咖课半价
专属领袖课
领袖峰会免费
实训营6折
优惠劵大礼包
仅限儒思平台内使用
请在“我的-优惠券”查看优惠券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这样的话是不是企业在员工试用期过后发现该员工应聘时给企业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娇是娇娇的娇2015-12-04 14:40
1个回答
崔晓光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要看具体的虚假信息是什么?它与工作内容和要求及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
2015-12-05 10: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