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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师,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当时是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以各种理由,如上班时间浏览购物网站,开发的东西不能用,将公司私密文件转发个人QQ邮箱等逼他离职,当时谈判最终离职各种表上都是填的他主动,离职原因也是个人发展,且本人签了名,他是12月4号走的,之后12月都没上班,但是12月工资是照常全额发给他,除了餐补只发了4天,现在他申请劳动仲裁,理由是我们单方解除合同,请问这个时候我们该注意什么?
儒思用户14537866632016-01-27 17:25
2个回答
儒思用户1453786663
当时主要是觉得是公司首先要提解除合同,而且年底了,公司明文规定里又没有明确指出一旦浏览无关网站怎么的,就要作为解除你合同的一项原因,所以协商是给他把12月工资发全,但是没有任何文件解释为什么给他把12月工资发全。大家好聚好散,只不过刚开始跟他谈的那个人态度过于强硬,本来员工本身也有过错,但是弄的跟公司直接开除他一样,后面僵住了,也才慢慢谈出这个结果。
2016-01-27 17:5300
崔晓光
如果有签字的证据一般没问题。为什么12月工资全发,不知道离职协议里是否写清楚原因。
2016-01-27 17: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