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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需要咨询个问题,公司招聘一名助理,试用期三个月,可是该助理在入职32天后告知部门经理她怀孕了,并且怀孕时间40天左右,该员工面试时向人事部经理及部门经理口头承诺2年内不会要孩子,并且在应聘登记表中填写并未怀孕,可是她检查报告怀孕时间证明她入职前已经怀孕,那她填写的个人资料是否属于虚假信息,公司能否与其终止合同,部门经理尝试与她本人沟通,结果她本人说身体完全没有问题,要求继续上班不会主动离职,可是该部门工作强度较大,加班特别频繁,可是她现在每周请假2-3天,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做,试用期内公司能否终止合同?谢谢
彩色苗苗2016-02-26 13:37
11个回答
Tina姐
[;)][;)]
2017-03-16 17:2200
薛定谔的猫
[:p]
2017-02-23 15:4301
入职资料没有如实填写,合同应该无效吧
2017-02-17 16:0500
莫语,且听风吟
[8o|]
2017-02-07 00:1300
吕福龙
[):]
2017-01-09 14:2000
吕福龙
[):]
2017-01-09 14:1700
涛声依旧在
[):][):][):]
2016-11-23 18:0301
涛声依旧在
111测试
2016-11-23 18:0000
张顺菊
除非员工有违法违规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构成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开除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过这些制度文件在制定流程和内容上都要合法合规。
2016-03-02 10:2200
张顺菊
公司不得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和该员工协商以对她保护为目的安排其到工作负荷减轻的岗位上去。另外,从实践角度讲并不能说明员工填写了虚假信息。
2016-03-02 10:1900
jenny2011
同问,想得到解答
2016-02-26 23: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