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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师好!上次听您的一堂关于员工年休假的微课,课后我也翻阅了课上您提到的相关国家规定,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公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第四条“职工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规定,若公司制度规定1、“职工已享受婚嫁、产假、探亲假等超过职工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是不是违法啊?2、“职工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达到10次者,因违反公司规定收到处分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若年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况,不享受下一年年休假”是不是违法啊?3、职工请事假,公司会扣日工资,会扣工资的事假无论请多少天都可以享受年休假吗?谢谢!

翁琳2016-03-0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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