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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员工2009年1月入职,2010年4月开始买五险,一直没签合同,直到2015年3月签了1年的合同,现合同到期,员工以合同到期为由不跟公司续签,员工说之前没签合同要经济补偿,仲裁期不是一年吗,2015年以前不签合同,公司需要赔偿吗,谢谢
fansrusi2016-03-14 19:53
1个回答
张顺菊
一般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不适用特殊时效。
2016-03-15 00: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