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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教个问题,公司与一名员工协商后,该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为一年三个月,公司补偿给员工一个半月工资,在该员工要求下公司将当月及补偿工资一次性结清,公司按正常缴税方式计算工资,但该员工已个人所得税扣除过多为由,拒绝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且已经申请仲裁,想咨询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代扣具体计算方式,针对该员工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谢谢老师
彩色苗苗32015-06-04 22:12
1个回答
张顺菊
你好!请问该员工应得的补偿金额是多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5-06-05 09: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