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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李律师,我弟弟,2015年11月月底到滨州邹平一工厂开始上班,2016年2月中旬上班时被铝水烫伤,单位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烫伤这段时间一直是我爸妈和亲戚陪他看病,为此我爸也请了20天假。烫伤后先在邹平治疗一段时间,因效果不好,亲戚知道一老中医专门治疗烫伤效果很好,后来我们到到章丘治疗,章丘治疗的这个是个老大夫治病没有发票,但效果很好,很多医院治不好的都找他治好了。现在我弟好的差不多了,他们单位说在邹平有发票的可以报销,没有上班这段时间不给工资,其实工作了不长时间,也没有致残很严重,我们主要想报销医疗费用和误工这段时间的工资,但是如果单位不给,态度恶劣的话,想问一下我们能争取哪些权益,争取权益有个什么样的流程
HR菜鸟小景2016-03-26 06:52
2个回答
李冬晓
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你们可以劳动仲裁,主张没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对于伤情,你们可以,要求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工伤鉴定完之后按照工伤的伤残等级支付的相应待遇要求单位支付。如果构成工伤,单位应当全额发放医疗期间的工资。并且在工伤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016-03-28 08:1900
儒思用户1458445508
去劳动仲裁
2016-03-26 21: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