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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李律师,我弟弟,2015年11月月底到滨州邹平一工厂开始上班,2016年2月中旬上班时被铝水烫伤,单位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烫伤这段时间一直是我爸妈和亲戚陪他看病,为此我爸也请了20天假。烫伤后先在邹平治疗一段时间,因效果不好,亲戚知道一老中医专门治疗烫伤效果很好,后来我们到到章丘治疗,章丘治疗的这个是个老大夫治病没有发票,但效果很好,很多医院治不好的都找他治好了。现在我弟好的差不多了,他们单位说在邹平有发票的可以报销,没有上班这段时间不给工资,其实工作了不长时间,也没有致残很严重,我们主要想报销医疗费用和误工这段时间的工资,但是如果单位不给,态度恶劣的话,想问一下我们能争取哪些权益,争取权益有个什么样的流程

HR菜鸟小景2016-03-26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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