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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offer,离职交接后,又不让入职,
以邮件形式确认,一切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新公司又以各种理由不录用,这种情况可以提起诉讼吗?要赔偿吗?那赔偿的标准呢?
西施9652017-04-18 10:50
4个回答
依诺蓝
有同样案例申请到赔偿金的
2017-04-23 16:0400
小豆丁……
自认倒霉,重新找吧
2017-04-20 21:2900
王健
这种情况基本只能认倒霉了,只能说那个企业不诚信,企业即没有与你建立劳动关系,也没有型成事实劳动关系,对方的通知只是一种邀约形式,同理,如果对方给了你OFFER,而你不想去了呢,对方也不能告你去吧。看开吧,淡定
2017-04-18 20:0600
我是大鱼
只是通知,没有正式签订合同还不算有劳动关系,个人感觉即使仲裁也赔偿不了多少
2017-04-18 1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