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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于股东间的纠纷中,员工该何去何从?

公司自春节后由于股东间的纠纷,账户已被其中一方申请法院冻结,公司处于停滞状态,业务无人顾及,正常工作无法开展,包括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也由于银行无法划款而停缴,同时也无法进行增减员的操作。公司不对员工作任何解释,只是每天安排另外一家公司的人来公司监督大家手写签到。工资呢,一拖再拖,自2月起就按40%发放。老板扬言:员工想离职,必须自己辞职,否则公司不给盖章也不提供离职证明。请问对于这样的情况,请教大咖们如何处理? 1、个人提出离职,办理完手续后,可否向仲裁申请N+1的赔偿? 2、对于社保,可否要求全部补缴?因为在北京有五年连续的要求,可否要求离职后的社保也由公司承担补缴?

大磊2017-05-0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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