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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迟到问题
公司考勤制度中明确写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累计迟到三次即可解除劳动关系,这种规定是否违法
我是大鱼2017-05-04 10:20
5个回答
Anna_
楼下5楼说的对
2017-08-08 11:4200
儒思用户kszszj
第一,要确保公司制度制订流程合法,内容合情合理;第二,要进行公示,并培训过员工了解;最好在有第一次、第二次时进行告知过。但个人建议这个处理有点重了,不能算是严重违纪,也不能算是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017-06-22 08:1000
儒思用户1497577908
不违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2017-06-16 15:1000
soniaqiao
不违法,也不存在不人性的问题,规则就是需要执行的。 前提是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已非常明确知晓考勤制度中的这条规则,这些与员工息息相关的制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列出一些放在员工手册里,最好的方式是每一个员工入职都签字确认已读取手册里的内容,并知晓,老员工也需要补签一份,这样可以降低这些规则导致的风险问题。
2017-06-15 15:2700
灵犀
个人觉得有点过了。规章制度是企业对所有员工的规范性约束制度,除了注重处罚力度和尺寸处,还应该人性化的考虑!
2017-05-04 16: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