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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纠纷(大连)
1.20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是否计入劳动关系?2.如果20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计入劳动关系,是否有经济赔偿,如何计算。3.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否合法?4.员工得知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自身利益受损,要求企业3日内补交,企业未给答复。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程序?5.针对上述第4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赔偿?6.企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签署
用户17664501202017-06-09 16:04
1个回答
wanghch73
08年前的工作年限是要记入的,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属不合法行为,应给员工补缴少缴纳的部分。经济补偿是按员工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来计算的,满一年计一个月,不足半年的部分,计半个月,超过半年也按1个月计,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未足额缴纳保险的情况下,员工可申请单位补缴少交部分,但不能按未缴纳保险的情况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你不能3日离职。
2017-06-10 1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