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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由于搬家,以及人事人员的更换,弄丢了部分员工一部分的劳动合同,现在在清查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现了,要补签掉丢失的部分员工合同,员工这边也都表示可以理解,然后补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有一名员工呢,拒绝补签丢失的这段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公司面临着双倍的赔偿;公司这边可以出一个书面的内容来告知员工,员工确认不签,这样是不是就避免了赔偿呢?或者是有其他办法大家来商讨下呢?谢谢!

张燕丽2016-10-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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