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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位员工因自己生病需要请“长期”病假,大约半年左右,之前她做手术及休养已经有1个多月,公司都按病假处理(有医院开的假条),现在她还想继续休半年病假,公司不同意,她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且今年12月到期。公司的想法是让她自己辞职,等休养好了,如果岗位还有空的,那她重新再入职;她想让公司开除,并不想自己辞职,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苏苏苏苏2016-11-18 11:03
5个回答
shrimp
直接辞退就可以了,劳务关系没有什么补偿金,公司不存在额外补偿的说法
2016-11-21 11:5400
asdfghjklzxcvb
我看错了,如果是劳动合同可以按我上述办法。
2016-11-18 20:5300
asdfghjklzxcvb
快递到岗通知单,第一次开到岗通知,不到后,在开到岗通知,不到。第三次直接开辞退通知单。
2016-11-18 20:5200
崔晓光
《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的调整,直接解除就是了,如果没约定不存在补偿问题。
2016-11-18 19:5100
Cici.Zhang
最担心这种人
2016-11-18 13: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