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确认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签订的劳动合同
我13年到17年工作于该企业(公司三个合伙人),共签过三次不同公司名字的劳动合同,第一份合同是因为公司倒闭,但合同未到期限直接就重新签订了第二份合同,没有多久老板在外省建工厂,当时工厂名下没有员工,公司决定把所有北京员工迁移到工厂名下挂名,社保由第三方代缴,北京员工签了第三份合同,请问这合法么?怎么处理
任盈盈12692017-09-16 08:22
7个回答
347751994
没问题,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我也和你有类似情况
2017-12-11 21:2300
Anna_
帮顶
2017-09-27 15:2600
fei
不用有劳工合同变更协议之类的么?
2017-09-19 12:0400
儒思一夏
没问题,劳动合同变更而已。
2017-09-18 15:2900
金盛
正常合法
2017-09-17 10:1800
fei
那之后两份合同也是正常的么
2017-09-16 08:3300
崔晓光
你这属于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如果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新主体承担,当然包括工作时间延续,可以的
2017-09-16 0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