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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个税
我公司一位入职不到半年的员工,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17500元,2016年度成都市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12921元,请问他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
闻小周2017-09-19 11:07
1个回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7-09-19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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