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确认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调动纠纷
因工作原因,一位员工,从子公司离职(员工手写因自己原因解除合同的离职书)去分公司入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指出是同一批人在管理,办公地点差不多。请问员工现在主张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要求赔偿子公司加分公司的赔偿年限是否合理?
叁生烟火迷离2018-09-12 16:58
4个回答
老友
不合理,子公司与总公司是并列关系,是两个法人,分公司与总公司是从属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员工从子公司离职,是与子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进行分公司,实际上是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体有所变更,不是一个主体了,要是主张劳动权益,应分别主张。
2018-10-12 13:3810
千纸鹤2018
[:(]
2018-10-04 06:1000
传递正能量
为什么不内部调动呢?
2018-10-02 12:2711
安其拉4971
不合理,跟原公司劳动关系已经结束,就算是回原公司也是重新计算
2018-09-17 2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