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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的标准?

两个问题:1、《劳动法》规定“因劳动者不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个赔偿有没有相应的标准呢?2、我们单位现在的做法是试用期员工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扣3天工资做为赔偿金,正式员工扣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这样是否合法?

lily09092018-12-14 15:0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