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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事宜

公司一工伤职工两年前受伤已认定为工伤,并且劳动能鉴定后伤残级别为九级,现该职工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社会保险部门要求公司先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方可领取医疗补助金,需要提供银行打给本人回单和收据。问题来了,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和职工本人协商为了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公司先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打到职工账户上,银行卡和密码由公司保管,职工同时写一份收据,然后准备资料后提交社保部门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补助金到账后,公司将前期打到职工账户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退回来!并和公司签一份放弃公司赔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协议。这样做公司承担哪些风险?如果职工反悔,走法律程序要求公司再次支付就业补助金能否成功?

叶飞冲天2018-12-2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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