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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签合同,负责劳动签订的人员钻空子,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办?
刚入职公司不久,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小公司人员7人,基础人事和行政工作都是由商务主管和商务助理来完成,因商务主管生二胎回家去了,一直由商务助理来负责后勤事宜。商务助理入司以来,新入职的员工都未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总经理经常性的不在公司,原来的商务主管一直有做这样工作,所以监管上疏忽了。商务助理的工作职责中有对客户收款对帐的内容,有一次在给客户发公司帐号的时候搞错了,导致客户一直汇款都不成功,客户来电要求公司现金支付,商务助理以怕收到假币为由拒绝客户。该客户着急之下投诉到公司大领导处,领导找该人员谈话,该人员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极其不好。领导提出让该人员转岗,认为该助理无服务意识,不能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商务助理二话不说,偷偷拷贝了公司的相关资料和考勤,下午就没有任何交待的不来公司了。公司打电话发短信催其来上班,不理会,不离职也不来交接工作。一个月后,公司因其不交接工作也不办理离职,未发放当月工资。该员工直接告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三条上诉理由:一、无正当理由中止劳动合同赔偿11000多元 二、无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87000多元 三、不发放当月工资等事宜赔偿7000多元 共计10万多元。该
用户17587104282019-0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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