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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来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刚来一星期不合适,我们不想用了,想解除劳动合同,是随时可以解除还是说需要提前通知本人?
青藤15429277522019-01-17 09:25
1个回答
李凤芝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员工试用期只有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注意!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2019-04-28 17: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