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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问题
我司一员工2012年1月入职,当时跟他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15年1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因为公司人事变动遗忘了他的续签,直到2016年才跟他续签,续签时间为16年3月,劳动期限3年。但是最近他忽然跑来主张因为公司不跟他续签劳动合同已超过1年,要求公司撤回16年签的固定期合同,改签无固定期合同并要求劳动合同空白期内的双倍工资。我想请问一下老师他的主张是否合法?
青天流云5882017-03-30 15:44
2个回答
儒思用户1456665255
崔老师,那他现在要求签无固定合同的主张呢?合法吗?
2017-03-30 22:1600
崔晓光
不合法,只有入职不签订劳动合同才支付双倍工资
2017-03-30 1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