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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职员工的索赔

我们公司是一家金融中介服务平台企业,全国各地有近100家分公司。日前,张家口分公司有2名已离职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详情如下:马某(2014.11.1-2015.12.23在职,合同原件遗失,只有扫描件)、李某(2015.4.4-2015.12.23,因综合专员(分公司HR)个人工作失误未签劳动合同),2015年12月22日,原分公司负责人临时通知公司综合专员,让全体员工集体跳槽到Z公司,马某和李某两人找到综合专员,要求综合专员为其办理离职。在让他们填写好离职审批表后(只有个人签字的离职审批,未出具离职证明),在公司系统中操作离职就让他们离开了。在职期间,两人一直强调不想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前几日,分公司现负责人接到劳动仲裁委电话,此2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2人仲裁申请如下:马某:1.补偿双倍工资,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2.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014年12月到2015年12月;3.补偿一个月工资;4.补缴失业保险李某:1.补偿双倍工资,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2.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014年12月到2015年12月;3.补偿一个月工资;4.补缴失业

猫小咪12019-01-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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