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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问题

李某为我公司在职员工,与公司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合同的存续时间11年1月1日起至15年12月31日止。13年底由于公司经营项目调整,李某所在的项目结束。经公司与李某本人协商一致,李某自14年1月1日起为我公司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公司正常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薪资。但不需要李某来公司开展或从事任何工作。李某本人表示同意且签有书面文件。1.待岗期间,李某是否仍然享有公司相应的过节费、住房补贴、高温补贴等各项补贴福利?依据是什么?(最好是法条依据)2.假如待岗在家期间,李某出现任何意外造成后果的是否算工伤?若致伤残的,公司是否要承担有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依据是什么?3.若1、2两项答复均为肯定的,那么在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规避此种风险?

lily09092019-01-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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