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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京女职工产假的薪资问题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HR,这家公司属于家簇企业,老板对劳动法相关的一些知识了解的不是很到位,现在我们公司营利状态不是很好,基本属于亏损,人员也在缩减,已经精简到一人多岗,现有行政女职员一人,怀孕6个月,要休产假,老板不确定她产后是否还能再回来上班,也不想多花一个人的工资,现已招了一个能顶替其工作岗位的人员,在这位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按国家劳动法,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工资是先由公司按原有工资标准按月发放,还是待职工休完产假回来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待公司在社保报销后,用生育津贴按相关缴存标准补发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
用户17585082282019-01-30 14: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生育津贴应该由社保局承担,个人保险也还是由个人承担。产前或产后应该根据当地规定程序执行。
2019-01-30 14: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