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劳动合同续签纠纷

员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仓库管理员),员工对劳动合同新增条款中的工作地变更(公司总部及各地分公司)有异议,并且对公司将其工作定义为管理岗位有异议,由此要求公司给出说法,否则不签。公司将合同换成原版(工作地为总部)给到员工后,员工仍以岗位性质为由拒签。合同期满后公司以“合同期满,个人终止”为由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随后员工提出仲裁。公司及员工的做法是否得当。

漂流瓶2019-01-31 00:0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