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财务主管的离职风波

公司下属几家分厂,其中有一个分厂的财务主管于7月24日申请离职,因为找到了一家比较好的单位,也要其尽快入职,已商定将于8月1日入职。该员工在之前的工作中和老板多次争吵,老板对他也很恼火。现在老板和她谈,指出几点:1、离职时间必须是一个月后,期间不允许请假。2、将对其在职期间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如有问题或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要追其责。3、考虑到财务工作的特殊性,其在一个月离职后应配合公司方的交接及熟悉工作过程。该员工因为比较看重新的工作,很想早点离职。如果他没有达到一个月时间强行离职,就去新单位工作了,公司应该这么维护权益?如果新单位真的入职了,而没有拿到我公司的离职证明,我公司是否可以起诉该员工和其新的单位?如要起诉,名义是什么?

三只松鼠2019-02-02 19:0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