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优惠券来袭
恭喜发财,大吉大利
绑定赠大礼
绑定手机号,账号更安全
更有价值75元优惠券礼包等你来拿!
绑定微信,快速登录,首次绑定
您已绑定相关账号,请前往APP管理
积分不足,您可以通过APP获取积分或者开通”银卡会员“免费看课。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系统课免费
大咖课半价
专属领袖课
领袖峰会免费
实训营6折
优惠劵大礼包
仅限儒思平台内使用
请在“我的-优惠券”查看优惠券
不列入工资总额范围的是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其中出差伙食补助费是明确不列入工资总额的,我们销售人员的工资项目中有一项出差餐费,相当于是出差伙食补助,这一项补助如果不列入工资该怎么发放呢,是不是就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呢。
同行天涯 2019-02-10 08: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企业差旅费管理制度。凡是工资总额组成部分才是个调税的计税额,基本上是列支费用-工资项下的为计税额,列支费用-差旅费项的不计入个调税计税额,但是要注意根据规定列支。
2019-02-10 08:4300
下载APP才能使用此功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