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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变更劳动合同,实际已履行三个月可反悔吗?
张先生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担任文案策划,后因公司发现其擅长沟通和说服,遂于2012年9月将其调往业务拓展部担任客户经理一职,工资为基本月薪加提成的形式发放。张先生也乐意前往,但双方并没有对原劳动合同进行过变更。时至2012年12月,已经在业务拓展部上班三个月并依据原文案策划岗位领取基本月薪的张先生,突然被公司通知:张先生的岗位变更后,不应再按文案策划的岗位标准来领基本月薪,而应参照业务拓展部客户经理岗位的标准领取基本月薪,甚至此前已多支付的工资也必须扣回。张先生不同意,遂引发劳资纠纷。对此,你怎么看?
小猪美腰叛 2019-03-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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