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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超时加班工资算法

对于超时工资计算方法一直有点迷糊,说一下我们单位的情况,请各位帮忙看一下是否正确。我们申请的是以年为周期的综合工时,但是每个季度会统计一次超时,然后季度末和工资一起发放此季度的超时工资。例如某员工1-3月总的工作小时数为675小时,我们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按照岗位工资计算,他的岗位工资是2100,那他第一季度的超时工资计算是2100/21.75/8*(675-21.75*3*8)*1.5=2769.82元有如下问题:1、申请的是以年为周期,但是计算是按季度,这样当否?2、约定的加班工资以岗位工资计算是在员工手册里体现的,员工手册发到了每个人手里,但是我们复印了最后一页签字确认联留档了,可否?3、计算方法是不是应该这样才对呢?2100/21.75/8*(675-20.83*3*8)*1.5=3168.1元4、此员工超时很多,因为岗位特殊,即使按年统计,也是超过法定要求的36*12的,如果超过36*12的部分,计算加班工资也是按1.5倍计发吗?我觉得是违法的,但是员工愿意也没人提出质疑,但是会不会有风险呢?

良缘2019-03-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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