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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参加工伤保险约定免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刘某于2009年3月入职到某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家,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员工应该注意生产安全,按标准程序作业。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厂家为节约成本,一直没有办理工伤保险。2009年7月,刘某出差考察供应商,在回厂的路上遭遇意外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总共为此支付医疗费和其他费用近5万。刘某身体复原后,多次找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用,并给予工伤的待遇。公司拒绝了刘某的要求,并声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公司概不负责工伤问题。请问,该电子元器件生产公司的行为合法吗?
球球2019-03-31 18: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案例解析:该电子元器件生产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该由谁承担工伤费用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本案中刘某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在此期间,刘某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电子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刘某支付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19-03-31 18: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