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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处理
我公司有一名注塑部员工,2015年3月份入职,从事两班倒的注塑作业员岗位;今年11月28日,我收到了劳动站电话,说该员工去劳动仲裁了,要求公司给予其:1、说公司拖欠其工资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其赔偿;2、要求公司支付其年加工资920元;3、要求公司补其夜班11.5H实际只算11H的0.5H工资,从入职到现在的;4、支付其两年的高温补贴(10个月)共计1500元。以上合计费用月22345。请问,我该以及哪些法律条文予以答辩?
漂流瓶2019-04-10 14: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拖欠的工资肯定是要补发的;2、加班工资要确认一下,是否有发放;3、该发的工资还是要发的;4、高温补贴不是所有人都发的。
2019-04-10 14: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