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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公司强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如何维权
本人2016年1月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至今已有四年工龄,2018年合同才到期,前两天公司说要裁员,跟我说赔我2个月的工资,让我走人,我申请与公司协商,希望争取4个月的赔偿金,但是公司否决了,然后口头告知我一个月后不要上班了,需要走仲裁的请自便,公司耗的起时间跟精力。我感觉深深的受到了伤害,我应该怎么做呢?怎么收集证据?目前她们没有给我任何书面的资料。
咖喱酱2019-04-16 20: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一、公司这种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每年需要支付2个月的赔偿金,你有4年工龄,所以你应该得到8个月的赔偿金。如 果对方想给你解除劳动合同,你最好要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协议书。这么做的目的有二:1.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证明是公司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尽快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8个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三、仲裁需要证据,如果你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对方也没有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话。你首先要把带有公司标识、名称的工牌和工作证留存好;其次,如果是银行代发工资,就去银行打印从入职以来的工资流水明细;第三,如果前面说的东西都没有,你可以去找单位人事去谈,同时进行录音,录音的重点是什么时候进入单位工作至今,以及公司为什么要辞退我等。
2019-04-16 2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