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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资产公司清算,大部分员工资遣,少部分员工调其他关系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我司是一家国外投资商在大陆全额投资的有限责任外资公司之一。现因为经营困难,打算注销清算。几乎全体员工N+1方式资遣。但还有几个员工,将调任该投资商投资的另外公司。年资留存。对员工来说,劳动合同重签,对应主体已改变。办公地点也变更(将搬迁到市内其他办公室。未出市区)所以,员工想买断年资。但,根据以往惯例,集团总公司老板认为,只要还在他集团内,他要的人,就不给补偿,只延续年资;是因为他不要的人,才给资遣补偿。所以,以往惯例的人都最后屈服或自己离开了。现在作为当事HR。知道员工的诉求其实是合理的,但也知道老板的意志是不可更改的。要怎样来处理这件事?
三只松鼠2019-04-27 09: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向公司争取明确年资留存的表示,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面协议或者新签劳动合同附加之前公司年资保留的条款的形式明确,给员工以书面的保障(2)向员工解释年资留存的意义,将来如若发生经济补偿的,年资留存的情况下也是同样会考虑之前的年限,其实最终的结果与当期买断差不多。同时,加强和员工的沟通。(3)向员工施加合理的压力:A.若年资买断,则对于公司来说这名员工即成为新进员工,如果一定要年资买断,那么一切的薪资标准待遇都要按新招聘员工标准起算(年功工资清零,很多论资排辈的晋升机制、福利因素等都要全部重置)。一方面尊重其选择权,另一方面劝其慎重衡量,不要太注重眼前利益(捞一笔现钞的想法不难理解)。
2019-04-27 09: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