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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到期后及时续签的问题
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是视为劳动关系存续吗?如果员工方以企业违约解除的话是支付补偿金还是赔偿金还是不需要就未签订合同这一块赔偿?法律依据在哪里?
漂流瓶2019-04-27 14: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合同到期后未及时进行续签,是公司没有发通知让员工续签,还是员工不同意续签但又正常上班,情况要分清楚。如果企业没有提前发出相关通知给员工的话,那就是公司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如果是这样的话,视为续签的。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9-04-27 14: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