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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入职无试用期2个月后调岗又约定试用期合法吗?

我入职一家单位时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也没有约定构成(没有明确有绩效工资,做工资表时工资就在基本工资一栏,无绩效工资),2个月后因工作量及业务范围超过我的能力,我于8月底申请调岗。领导同意后9月初就招来了接替我的人员,整个9月我一边处理遗留问题,一边协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内容,一边整理工作交接内容。国庆后正式转岗至调岗部门。但是发下来9月工资的时候我才明确知道自己9月交接工作期间的工资是按我调岗后的岗位的80%发放的(调岗后的工资低于原岗位工资),而且话费补贴也因我被定义为试用期员工没有发放。实际上我9月份的工作还是在原来的部门,10月才到调岗后的部门报到。我想咨询下大家,公司的做法合适吗?我该从几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因为维护权益遭到公司解聘又该如何处置?

花花草草2019-05-1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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