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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续签
员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各岗位的合同到期员工,但员工对公司的续签合同皆有不同的托词与理由,人资部积极进行续签合同的晤谈工作;但效果甚微。最普遍的不愿续合同原因在于,担心最初入职前所缴纳的1000-5000元的培训金合同期限未满不能退返。犹豫不决地一再提出续签合同后,公司是否能保证中途离职退返该培训金。要求公司做出承诺,否则不签。想请问公司及员工的之间该如何得到协商一致呢?
lily09092019-05-21 18:00
3个回答
老友
企业收取押金,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还协商什么,如果职工来个群体性仲裁,你企业就惨喽。解决办法,退还所谓培训金,解除员工忧虑,再开展工作就顺畅得多。
2019-05-21 23:0100
李凤芝
入职收取培训金就是违法行为,不愿员工不续签!如果员工抱团走法律程序,公司就麻烦了。
2019-05-21 18:1900
儒思小秘
这个问题属于前期企业的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本身员工入职企业以各种形式收取费用就是不合法的,员工出于为了工作不得不这样做,但是作为企业管理者还是应当顾忌员工的感受,这钱还是应当约定一定的返还条件,留人不能通过扣钱,只有留住员工的心,才能使员工全身心的投入企业的工作。 当前你还是应当拿出一个统一的政策,按一定的方式进行返还,让员工心里有底才好!
2019-05-21 18: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