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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协议的签订
培训协议的签订时间的选择
PO3a2019-06-30 16:12
1个回答
晚上的星星
培训协议中要对员工的接受培训后的服务期进行明确,企业可根据培训费用金额自行约定服务期。参加了多次培训要应用有关公式将培训服务期限写明,要注意累加计算问题。 为满足用人单位利益最大化,建议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从培训结束之日起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安排多次培训的,时间上靠后的培训应履行的服务期从之前培训服务期履行完毕之日起算。 由于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起点往往不同,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二者终止日期的矛盾,对于该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也就是说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到,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培训协议中另有约定。
2019-07-01 11: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