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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是6个月,公司的制度上规定,试用期满三个月的技术人员从试用期第四个月开始参与绩效考核,标准同正式员工,且月绩效奖金挂钩,请问这样对试用期人员而言合理么?
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绩效考核标准制度是不是合理呢?
加速器2019-09-26 09: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薪资是按转正后工资的。劳动法里试用期最多3个月,后3个月可以定位为公司培养期、观察期,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员工,应该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绩效奖励奖,不能只限于针对试用期工资进行考核。否则显失公平。
2019-09-26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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