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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新员工、老员工工资情况1、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转正后工资薪酬为:基本工资1500元(成都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 2、老员工的的薪酬为:基本工资1100元+绩效工资。二、出现的问题1、新进员工的工资比老员工工资高,这个肯定不合理。2、公司去年亏损要压缩成本不同意给老员工涨上去。3、新员工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基本工资为1500元,合同已发给员工。4、老员工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基本工资为1500元,合同已发给员工。5、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为1100元,这个和合同约定的不一致。三、公司目前的解决方案1、由人力资源给新进员工开会解释要降低基本工资到1100元。2、所有员工补签基本工资为1100元的薪酬协议。四、我有深深的疑问,请大家共同探讨1、所有员工补签基本工资为1100元的薪酬协议合法不(先不考虑员工是否愿意这个情况)?2、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的约定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合法不(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不确定,但保证员工应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约定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速器2019-09-2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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