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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只能填写:员工姓名、户籍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这几个,关于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合同起始日期、工资均不能填写。而且,劳动合同只是人力部归档,并未送社会保障局报备。如果站在公司的立场,这样的操作是不是对公司更有利?如果站在劳动者的立场呢?因为我刚来这家公司,想要重新变革、让人力更规范化。

小公司劳动合同一系列问题

落花生壳2019-10-0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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