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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名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提出离职时未有任何要求,后又找到人力资源部长提出要求补偿医保、社保,她工作四年半,按公司规定是工作满一年才给缴纳医保社保,部长给予的回复是单位员工离职之前缴纳过保险的给予补交,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的不予办理,公司没有这个规定和先例,请问,可以这样处理么?
不签合同不交保险是否按公司规定办理
加速器2019-10-07 09: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用人单位做法是严重错误的,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规关于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责任的规定。当然不可以!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缴纳保险,这个和转没转正无关,也和你们公司有无这样的规定无关。应该和老板讲清楚利弊,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不然员工因为公司未缴纳保险提出离职,进行仲裁,你们不仅要补足保险,还要进行赔偿,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2019-10-07 09: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