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确认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步至APP或电脑端官网“我的"查看。
公司有个员工停工医疗期已满,员工不愿服从公司安排,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按照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金,由于前12月的平均工资为病假工资,工资比较低,但没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在该员工提出异议,说不应该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应该按照病休前的工资计算补偿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医疗期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计算问题
花花草草2019-10-10 13:4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