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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家小型咨询服务公司,员工Q与公司签订的是约定一年内不主动提出离职的劳动合同,但在转正后半个月提出离职,声称一个月后一定要走。Q在提出申请后的20天内出现一系列消极怠工行为,因此,主管口头跟Q说第二天不用来了。现在问题来了,按合同来说,Q应该算是自离,现在Q认为是解雇,应该如何处理?
关于离职工资的问题?
士多啤梨2019-10-11 10: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与员工约定的“一年内不主动提出离职”的条款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应不具备法律效力。2、员工在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公司应给予办理离职。3、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20天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不来上班,属于自动离职,公司不必给予补偿,但工资应结算到其最后工作日。4、企业要严格按照与员工的协商和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做。5、如果员工有疑义,可随时同企业进行交流和沟通的。
2019-10-11 10:2200